[以案说法]让媳妇买酒遭拒,丈夫举起菜刀…
- 发布日期:201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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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个月前,郝某让前妻李某买酒遭拒后操起菜刀在李某脖子后面比划。见郝某要杀自己,李某使出浑身力气抢夺菜刀,而后用菜刀将郝某活活砍死。日前,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1968年出生的李某家住大洼区农村,是一名家庭主妇。几年前,李某与丈夫郝某,因感情不和而离婚。而后,本来就好吃懒做、嗜酒如命的郝某,更是破罐子破摔,整日借酒消愁,无心工作。得知郝某的实际情况后,李某极其心疼,便主动照顾郝某的生活起居,但两人没有复婚。2018年5月29日下午3时许,郝某让前妻李某买酒,却遭到对方的拒绝。随后,两人发生激烈争吵,郝某用菜刀在李某脖子后面刺划,李某立马使出浑身力气抢夺菜刀。抢下菜刀后,李某立即用菜刀砍切坐在床上的郝某脖颈部,郝某因躲闪菜刀,却滑倒在地。见郝某倒地后,气得双眼通红的李某,用菜刀朝郝某颈部连砍三四刀,直到郝某气绝身亡。事发当天,李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警方刑拘,同年6月13日被执行逮捕。
2018年8月30日,盘锦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向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查明,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权,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本案系因家庭矛盾所引发,且被害人的近亲属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并联名请求对被告人李某从轻处罚,结合本案的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性,可对其从轻处罚。关于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小,自愿认罪,且系初犯、偶犯,其行为亦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应当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符合本案事实予以采纳。
庭审中,关于被告人李某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系防卫过当的故意伤害罪”的辩护意见。经查,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害人对被告人李某实施了加害行为,被告人李某用菜刀砍切被害人要害部位数刀,其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要件,故对辩护人的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关于其辩护人提出“本案应当认定为被告人自首,应当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李某在案发后虽然给被害人的亲属打电话告知,但在被害人的亲属到达现场及报警后,其未如实供述犯罪。故对辩护人的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日前,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随案移送的犯罪工具菜刀一把,依法予以没收。(张振山 范铁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