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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个首次|首批7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启动

    事件名称:首批7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启动


  地点: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贵州


  时间:2014年12月28日


  事件概况: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全面深化改革,明确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2014年12月18日,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青海、贵州7个试点省市的司法体制改革方案全部获得中央政法委批复同意,改革大幕拉开。


  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是四项相互关联、“牵一发动全身”的重大改革任务。其中,员额制是实行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的基础,法官、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就是要顺应司法规律,压缩不办案的法官、检察官比例,让法官、检察官回归一线办案。而司法责任制改革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凡是进入法官、检察官员额的,要在司法一线办案,对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7个试点省市将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以“开弓没有回头箭”的态势协同挺进深水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迈出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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