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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司法局全域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服务营商环境

2019年以来,区司法局在全区范围内通过三项措施,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力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网络。目前为止,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区司法事务中心合署办公)主要负责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的接待、咨询、指派、分流。各镇街以司法所为依托建立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区域内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正在推进中,已有70%的村居成立了司法行政工作室。全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已初步成型。

二是法律服务资源下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加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实现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法律服务工作者对接,每个镇街统一下派2名法律服务人员,负责镇街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事项。同时将司法所工作人员下派包村居,负责村居法律服务事项,实现法律服务组织和资源全覆盖。

三是提供便民服务项目。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充分利用“3452148”服务热线,方便群众法律咨询,开通了可以直接连接到村居的视频服务平台,群众可到村(居)委会网格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视频链接。镇街法律服务工作者通过在服务区域内建立的“微群”等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同时,还大力宣传使用“12348”中国法网、辽宁法网,提供互联网法律服务,进一步实现城乡法律服务均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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