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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山县一起拖欠抚养费执行案圆满结案

8月15日晚,盘山县人民法院执行二团队披星戴月蹲守在被执行人张某利家附近,最终顺利执结一起拖欠抚养费案件。

张某利与王某于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因感情不和,2014年在盘山县民政局协议离婚,于2015年复婚。复婚后,张某利发现王某与他人同居,并殴打自己。因夫妻感情已破裂,张某利要求与王某离婚。2016年经盘山法院判决:原告张某利与被告王某自愿离婚;婚生子随被告王某生活,原告张某利每年承担抚养费8000元。抚养费每年分两次给付,在每年的1月10日前给付上半年的抚养费4000元,在每年的6月10日前给付下半年的抚养费4000元, 抚养费从2016年6月份开始给付至婚生子独立生活时止。而判决生效后,张某利没有按生效的法律文书给付抚养费。

2019年4月盘山法院执行局受理了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张某利抚养费纠纷一案,因张某利拒不配合,行踪不明,居无定所,执行工作一度被迫搁浅。2019年8月15日,王某打听到张某利在盘山县某小区的住处。执行人员得知这一线索后迅速行动,研究执行方案。由于张某利上班地点不明,只有晚上在家,执行人员将执行时间选择当天晚上,并得到该院执行局领导的支持。

8月15日晚上8时,5名执行干警出发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当执行干警到达张某利住处时发现张某利还未回家,便在其住处周围耐心守候。21点半左右,张某利归家。执行干警依法出示证件,说明来意,要求张某利主动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张某利态度强硬拒不履行。执行人员决定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并向被执行人张某利下达了拘留决定书。

在返程的途中,干警们积极对张某利做思想教育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张某利表示愿意与家人联系协助执行。23点,5名干警处理好拘留事宜后才各自回家。

8月16日,被执行人张某利的家人与法庭取得了联系,在执行干警的教育规劝下,张某利的家人表示愿意配合法庭工作,积极履行义务。当天,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被执行人张某利与申请人王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张某利依约给付一部分拖欠抚养费,并且向法院保证接下来会按时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至此,该拖欠孩子抚养费执行一案圆满结案。(王小会 谭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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