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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获颁“盘锦市法治文化示范区”牌匾

11月21日,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为兴隆台区颁发了“盘锦市法治文化示范区”牌匾。作为全市唯一的示范县区,这项荣誉标志着兴隆台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得到市委肯定的同时,正在全市普法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辽宁省“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兴隆台区不断创新普法载体和形式,有效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更趋多元化,普法工作的文化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七五”普法以来,全区陆续创建了振兴街道法治文化广场、幸福社区青少年法治实践基地、乐园社区、辽河油田胜利小学等四个“盘锦市法治文化基地”。

日前,市人大调研全市“七五”普法工作,实地调研点位选在胜利小学和振兴法治文化广场。胜利小学是全市首家被授予“盘锦市法治文化基地”称号的学校。由区司法局策划制作的“法治文化墙”和开放式的法治图书室吸引了调研组驻足观看。这面长约50米的“法治文化墙”以图文并茂、以案释法的方式向师生普及了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常识和预防安全事故、遏制校园欺凌等必备知识。该校少先队还结合青少年实际,开展了“法律知识知多少”、“学法用法模拟课堂”、“宪法走进家庭”等一系列以法治教育为主题的中队活动和“一校一律师”专题法治讲座,进一步增强了师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该校作为我市青少年普法教育主阵地,正在代表盘锦市参加辽宁省法治示范校评选。

在另外两家市级法治文化基地,兴隆街道乐园社区依托社区事务工作站设立了社区法律服务工作接待联络点,目前有法律志愿者30余人,通过法律咨询服务、青少年模拟法庭、庭外调解等方式,为居民解答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振兴街道幸福社区青少年法治实践基地与青少年空间、党建大讲堂相结合,针对青少年的心理特点开展法治讲堂、普法知识讲座、阅读演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让青少年在实践中学会保护自我,自觉守法,并勇于同一切违法现象作斗争。

与此同时,兴隆台区有效组织法治文艺创作和展演活动,以“我与宪法”为主题制作微视频,宣传宪法精神,提高宪法在人民群众中的知晓率。定期开展以群众为参与主体的法治文化活动,包括法治文艺演出、法治大讲堂、民主法治座谈会等,充分调动群众普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主要节点开展主题法治文化活动,如在“3·8”、“3·15”、“6·26”、“12·4”等法治宣传日、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妇女维权零距离”、“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珍爱生命、拒绝毒品”、“闪动宪法”等形式多样的系列普法活动。“七五”普法以来,全区共开展法律宣传活动百余次,法治文化基地全年向公众开放,受众5万余人。

为推动全民普法立体化、全时空、广覆盖,兴区司法局联合辽宁电视台、《辽宁法制报》、盘锦电视台、《盘锦日报》、《辽河晚报》等媒体,及时发布普法工作动态、最新政策、案例分析、法律常识等,缩短了法律与每一个家庭、每一名群众的距离。(孙鹏 王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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