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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中院发布《家事审判改革白皮书》

6月2日,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盘锦市法院家事审判改革白皮书》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盘锦市两级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开展情况。盘锦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春庆在发布会上介绍了白皮书的基本内容,该院民事审判第一合议庭审判长杨敏、民事审判第一合议庭法官孙继晨回答了相关问题。

据悉,盘锦中院根据各基层法院实际家事审判工作情况、家事案件数量及占比、区域特点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率先以盘山县人民法院为试点开展家事案件审判方式改革,并逐步推广到全市法院。

盘锦中院通过加大对家事审判的人财物投入力度建设了符合家事审判特点的圆桌式审判庭和家事调解中心、心理辅导室等功能性区域,并组建了专业的家事调解队伍,配备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形成了专业的家事审判团队。构建了符合全市法院家事审判规律和特点的家事审判诉讼程序规则,确立了家事审判的法官依职权干预、调解优先、相对不公开审理、当事人亲自到庭、保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和适当放宽家事案件审限“六原则”,使家事审判更人性化。构建具有家事案件特点的审判工作机制,设置家事案件诉前调解、疏导环节,建立家事案件财产申报等制度,家事审判的独特形式也更加有利于对亲情的关怀和对弱者的保护。3年来,全市法院系统每年受理的家事案件在1500件至1800件之间,调解撤诉率将近60%,柔性审判解决纠纷效果显著。

下一步,盘锦中院将在现有工作和成绩的基础上,把握家事审判改革理念与原则,逐步完善家事审判社会化工作格局,创新家事审判程序和配套机制,提高认识、转变理念,敢于担当、勇于创新,扎扎实实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发展。(辽宁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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