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中院组织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全国两会精神
- 发布日期:2020-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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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组织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国两会精神宣讲活动,邀请中共盘锦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王娟进行讲授。盘锦中院全体干警参加学习。
宣讲活动以“开辟‘中国之治’新境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为题进行授课,以会议精神感悟为切入点,紧紧围绕“中国之治”这一核心,从《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的重大意义、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决定》的战略任务、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四个方面入手,进行了一场精彩的讲授。
盘锦中院将深刻理解贯彻会议精神,强化首位意识,坚持“学在前列”,坚定不移提升精神区位。通过示范带动,做好学习文章。树立起“学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坚持学在先、学在前,先学先懂、真学真懂。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全国两会精神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推进法院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具体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以优异成绩彰显奋力走在前列的使命担当。始终坚持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指导工作开展,紧扣工作大局,紧贴领导工作思路,紧靠基层群众实际,突出“服务”中心职能,明确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提升做好各项工作的能力。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义不容辞、责无旁贷,竭力为全市发展大局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辽宁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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