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中院多措并举 全面落实“三个规定”
- 发布日期:202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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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三个规定,是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铁律,是维护法律公平正义具体要求,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盘锦中院多措并举,全力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盘锦中院党组对落实“三个规定”工作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党组书记、院长李晓林同志在全市法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等会议上多次强调,落实“三个规定”的重要性、紧迫性,要善于查摆,敢于处理,真正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是抓好学习教育,形成高度自觉。盘锦中院于9月14日以庭室为单位对“三个规定”开展学习讨论,要求全体工作人员掌握“三个规定”的具体内容,自觉遵守“三个规定”。10月10日,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传达全省法院近几年发生的法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典型案例8起。10月14日,组织全院工作人员对“三个规定”相关内容进行测试。10月15日组织全体人员观看警示教育片“永远在路上”之二,通过学习教育,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学习“三个规定”的紧迫感,遵守“三个规定”的自觉性,达到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廉洁司法、公正司法。
三是搞好调查摸底,个人作出承诺。两级法院对全体工作人员(含已退休人员)本人及近亲属从事律师工作情况在自报的基础上,通过司法局核查建立台账,确保台账真实准确。10月中旬盘锦中院将对全院工作人员学习“三个规定”、遵守“三个规定”情况逐一进行摸排谈话,了解我院全体工作人员落实“三个规定”情况,明确违反规定的将追究问责。
四是抓好统筹协调,保证工作质量。把落实盘锦中院工作人员与律师不正当交往专项整治工作与今年我院相继开展的审务督查和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开展,我们把落实“三个规定”相关内容做为审务督查和开展虚报冒领补助和司法作风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查摆两级法院在执行“三个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深挖存在问题的思想根源,对问题突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制定了详细措施,形成学习教育,查摆问题,制度监督,组织处理为一体的系统性机制。
下一步盘锦中院将根据两级法院落实“三个规定”具体情况开展督查,把遵守“三个规定”落到实处。
来源:盘锦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