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中院推进行政诉讼集中管辖工作
- 发布日期: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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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行政诉讼集中管辖新闻发布会,盘锦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德新向社会通报盘锦市两级法院关于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情况。
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盘锦中院对盘山县人民政府、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大洼区人民政府所做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第一审案件管辖,对县、区人民法院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所作裁判提起上诉的二审案件管辖。盘锦市县区人民法院管辖对县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所做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所做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其他组织和机构经法律、行政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委托所做出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来源:辽宁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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