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政法委通报两起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负面典型案例
- 发布日期: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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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三级警长王某某,在办理涉企执行案件中,分别于2021年7月、8月收受当事人好处,合计1070元。2022年1月,王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盘锦市公安局双台子分局建设派出所原教导员、一级警长邹某违规收受礼金问题。邹某分别于2021年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合计6000元,并有其他违纪问题。2022年4月,邹某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