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大整治」遇交警夜查酒驾,一司机掉头就跑?
- 发布日期:2022-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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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百日行动”与
“交通安全大会战”的双重部署下
盘锦交警结合辖区道路实际
织严织密整治网
坚持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实行“零容忍”态度
严查酒驾不放松
一起来看看
又有哪些驾驶人心存侥幸“冒险”上路
结果被抓
1
2022年9月2日晚20时,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机动大队民警正在泰山路与惠宾大街交汇处西侧开展酒驾夜查整治行动。20时23分一辆黑色奔驰牌小型轿车,在临近检查卡点时,忽然急速调转方向意欲躲避检查。车辆驾驶人如此反常的举动,立即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怀疑,于是路面机动警力马上行动,顺利将车辆及驾驶人李某控制。
在对一脸酒气的驾驶人李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后,结果显示,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询问得知,李某晚上与朋友小聚时喝了一瓶半啤酒,本想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和朋友一起去喝茶,没想到半路就被交警抓到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李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2
2022年9月4日21时18分,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兴隆台大队民警在辖区辽河路与石油大街交汇处北侧开展夜查酒驾专项整治行动,在对一辆车牌号为辽 L6Q7**的小型轿车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人刘某涉嫌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刘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3
2022年9月4日晚21时50分,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机动大队民警在泰山路与惠宾大街交汇处西侧开展酒驾夜查整治行动时。发现车牌号为辽LZT2**的大众速腾牌小型轿车驾驶人房某某涉嫌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房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房某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盘锦交警提醒:
千万不要低估酒精的作用也不要高估了自己的酒量放松警惕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害人害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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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在最后
亲朋好友来相聚饮酒在所难免但要拒绝酒后驾车免于侥幸心理作祟盘锦交警平安路上 与您相守
来源:盘锦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