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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常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开庭 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再出重拳

2022年9月19日,常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开庭,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公诉。盘锦市人民检察院携各县区院刑检工作人员观摩庭审,20余名被害人旁听审理。

2016年至2017年间,被告人常某某先后成立盘锦和缘互联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盘锦和缘互联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惠丰分公司,并设立“和缘融贷网”及相关手机APP,招聘业务员、讲师,通过发放宣传单、网络广告、召开理财宣传会、人拉人、带领客户去参观考察等方式,重点针对社会老年人群宣传龙翔墓园项目并吸纳资金,共计诈骗107人,其中多数为70周岁以上老人,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5,594,338.65元。

该案案情复杂,涉及人数较多、金额较大,为有效惩罚犯罪,最大程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为纽带,提前介入侦查,强化检警协作,迅速固定证据,及时扣押、冻结涉案财产,从严从速审查批捕,紧跟补侦进度,无缝衔接审查起诉程序,把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办案全过程。

为达到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承办检察官既有针对性地对部分高龄被害人开展释法说理、心理安抚等工作,又向常某某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犯罪嫌疑人尽快将涉案款项退还给部分被害人,同时针对此案暴露出的行政监管漏洞,向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加强行刑衔接,提高社会群众的防骗能力。

在此案办理过程中,兴隆台区检察院在盘锦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关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将天理、国法、人情融为一体,真正做到打击犯罪同保障人权、追求效率同司法公正有机统一,以实际行动保护老年群体切身利益,让老有所依更有保障。

来源:盘锦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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