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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长将心比心解“千千结”

“感谢你们来到我公司帮助解决问题,我的心结打开了。”听证会结束时,立案监督申请人刘某某由衷地说。此次听证是今年以来辽河人民检察院首次运用上门听证的方式进行公开听证。

2021年12月下旬,刘某某发现其存放在王某承包的钢结构厂内的2个高架罐丢失。公安机关初查后认为王某没有犯罪事实并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刘某某不服,向辽河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云立对此案高度重视并包案办理。

案件办理过程中,考虑到刘某某对不立案决定意见比较大,辽河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拟组织召开公开听证会。为了方便群众,及时有效化解矛盾,控告申诉部门决定到刘某某的公司开展上门简易公开听证。

近日,简易公开听证会如期举行,听证会重点围绕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理由是否成立进行公开审查听证。听证会上,赵云立围绕案件焦点问题开展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专业的讲解、通俗的语言让刘某某的疑虑逐渐打消,最后对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及检察机关立案监督审查意见表示认可。

来源:辽宁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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