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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中院30项举措为发展“助燃”

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中心任务,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司法职能,创新工作思路,科学谋划举措,出台了盘锦法院服务“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明确6个方面30项司法举措,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以高质量司法助推盘锦全面振兴实现新突破。

盘锦中院充分发挥司法对金融的服务保障职能,依法严惩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维护健康金融秩序。依法审理涉及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等行政案件,建立健全司法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完善行政争议多元解纷机制,支持监督依法行政。依法促进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依法整治预付式消费欺诈行为,有效化解消费纠纷,服务保障提振消费。

为了树立恢复性司法理念,促进资源集约利用和有序开发,盘锦中院将加强自然资源司法保护。贯彻预防优先原则,依法审理涉城市污水处理、海洋环境污染等案件,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贯彻保护优先原则,依法审理涉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保护案件,建立辽河口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保护生物多样性。完善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建成“盘锦品牌”,助力建设美丽盘锦。

来源:辽宁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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