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部门联合!共建盘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协作机制
- 发布日期: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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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厉打击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盘锦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修复。近日,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10部门会签并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联动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正式建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协作机制。
该联动机制旨在有效整合行政执法与环境司法资源,推动行政执法和司法部门更好实现信息互通、协调联动、协作配合、联席会商,构建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执法司法衔接和协调配合机制,以部门联动提高执法效能,以部门联动提升打击合力,形成严厉打击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推动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整合优化,协调创建辽河口国家公园,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该联动机制以建立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要案会商机制、联合查办机制、执行协作机制、联合培训机制为主要内容。联席会议机制要求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执法司法协作中遇到的问题,协商制定具体化解方案。信息共享机制要求开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资源共享和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案件信息互通共享。要案会商机制要求统一取证规则、认定标准和法律适用,规范程序和法律文书,共同发布指导性意见,确保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联合查办机制要求制定风险防范方案,适时开展联合办理专项行动,加大综合惩处力度。执行协作机制要求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增强执法效果。联合培训机制要求适时开展联合培训,统一办案尺度和法律适用,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在联动机制制定过程中,各单位总结了近年来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中的经验,分析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结合制度机制建设的空白,进行认真会商,制定相关机制。
该联动机制从提高思想认识凝聚合力、做好组织保障统筹协调、严守保密规定协作配合、建立督导机制确保实效、及时总结宣传营造氛围五个方面明确了机制保障措施,确保各项机制有效运行。
来源:盘锦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