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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五一劳动奖章”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按照《关于印发<第九届“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评选表彰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函〔2022〕282号)要求,对获得“辽宁最美政法干警”的先进典型中,符合条件的,授予“辽宁五一劳动奖章”称号。现将8名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传真或信函等方式,向“双满意”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传真或信函等应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电话(传真):024-23239836,23239128(传真)

收件单位:“双满意”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辽宁省委政法委政治部)

通信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3-7号

“双满意”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4日

“辽宁五一劳动奖章”拟表彰对象名单

(排名不分先后,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晓峰  朝阳市喀左县公安局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大队大队长、一级警长

冉     亮  鞍山市公安局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局局长、一级警长

闫功和  辽宁省公安厅经侦总队涉税支队支队长

刘军伟  葫芦岛市建昌县养马甸子乡党委政法委员

陈昕茹  沈阳市国家安全局某支队副省级市副局级领导干部

侯     杨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

柴兆勇  沈阳市公安局浑南分局浑河站东派出所一级警长

葛沛麟  盘锦市人民检察院五级检察官助理

信息来源:辽宁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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