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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检察院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

为倡导文明交通出行,提高市民交通安全意识,助力我市争创全域全国文明城市和全国文明典范城市。10月11日,盘锦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市创城办号召,组织干警参加“文明交通日”志愿服务活动。

叶落惊秋,天冷风寒,清晨的风带着习习凉意袭来。在盘锦市双台子区双胜岗,市检察院志愿者们不畏寒冷、不辞辛苦,清晨6点40分,检察干警们身穿“红马甲”化身志愿者,耐心细致地对非机动车逆行、行人不按交通信号灯通行、不走斑马线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阻和引导。“大爷,您好,骑三轮摩托车逆行很危险,您稍等一下红灯,然后从路对面走,好吗?”双胜岗位于向海大道与胜利街交汇口,附近有双台子区第一中学,早高峰时段,人流车流量大,志愿者们站在斑马线两端,引导车辆有序通行、行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扶助幼、老、弱、残安全通行,向过往群众讲解交通安全常识等,引导广大群众安全出行,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秋风生凉意,志愿暖人心。每个人都是城市文明的建设者,也是城市文明成果的享受者。下一步,盘锦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充分发挥全省文明单位标兵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实际行动助力文明城市常态长效建设,为我市文明城市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信息来源: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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