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沈河区“民调入所”解纠纷
- 发布日期: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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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天驻所、夜晚响应、以案定补……这是沈阳市沈河区委政法委、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沈阳市沈河区司法局在沈阳市首创的“警民联调联动机制”所采取的工作模式,通过“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室”工作举措,真正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您好,我想报名驻所人民调解员!”今年1月,在沈河区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下,沈河公安和司法这两家“邻居”抱着尝试的态度共同发布人民调解员选任公告,向全市热心人士发出邀请,参与专职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室相关工作。
“在没有承诺固定工资的情况下,仍然有220名群众踊跃报名。”沈河区委政法委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我们通过试点推广、逐步上岗,组成了由‘乡贤义士’、退休社区干部、公安民警、检察官法官、律师等组成的42名专职驻所人民调解员队伍,他们在日后的工作中也发挥了足够大的作用。”
“每次成功调解都让我有成就感!”这是沈阳市公安局沈河分局凌云派出所驻所调解员张丽娟的真实感受。记者了解到,张丽娟曾从事过妇联工作,善于调解家庭、婚恋矛盾纠纷,退休后她仍发挥余热,当上了驻所人民调解员。她对记者说:“无论是花费几个小时解开矛盾双方的心结,还是尽管全力调解,最后双方仍然决定对簿公堂,但能让他们稳定情绪、感受到尊重和理解,我的付出都是值得的。”
为了不遗漏任何一条线索,通过“警民联调联动机制”,沈河公安分局每周均会将110涉矛盾纠纷警情同步到司法局,司法局再向各社区“零纠纷”工作室进行转递,实现信息共享、工作联动、跟踪回访、形成合力。据统计,今年5月份以来,沈河公安分局共向社区转递20批共3037件涉矛盾纠纷警情,有效解决了社区对婚姻家庭情感等隐性矛盾排查难、掌握难的问题,拓宽了信息收集渠道,确保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解决,防止反弹,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要是没有派出所和人民调解员,我们都快活不下去了。”家住阜新市的老两口含着热泪说道。老两口早先将34万元借给沈阳的朋友张某。张某去世后,其女儿拒绝归还欠款。因为超过追诉期等原因,法院也不能受理。老两口情绪激动,扬言要在张某女儿单位自杀,公安民警在了解情况后,与驻所人民调解员全员出动,从还原真相、化解执念、打“感情牌”等三方面入手,经过两周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还款调解协议。
自沈河区创新开展“民调入所”工作机制以来,通过人民调解共成功化解矛盾纠纷66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