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护安全 司法保障迎新春
- 发布日期: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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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的3起交通肇事案中发现,事故均发生于兴隆台区兴油街与向海大道路口向西至兴油街与泰山路路口向东路段,事故发生时行人均处于在人行横道线通行或等待的状态,行人与肇事者均系正常通行。
该路段为何事故频发?为核实原因,承办检察官借助侦查监督与协作办公室查阅历年来该路段发生交通事故的卷宗档案,并到该路段进行现场调查。
经调查,该路段频发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在凌晨、傍晚时分驾驶员及行人视线条件较差,驾驶人未能及时发现人行横道线并采取制动措施。此外,该事故频发路段的两条人行横道线是联接多家单位和小区的重要通道,通行人员众多,市民过街需求较大,但均未设置高处警闪灯及反光提示牌,且人行横道线前30米至50米处道路上均未施划菱形的人行横道预警标识线。
临近春节,道路上人流车流数量不断增大,为确保春节期间市民出行安全,针对该事故路段在道路交通安全标识方面的管理疏漏,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及时向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兴隆台大队发出检察建议,明确提出要在春节前夕全面合力规划设置警示标志,科学布置警力形成严管整治态势,加强科技支撑构建科技化、智能化交通管理方式。
新春佳节是万家团聚的时刻,检察机关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市民的安全出行保驾护航,广大交警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引导车辆有序通行,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司法机关齐心协力、攻坚克难,合力为全市人民能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春节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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