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夯实“基本盘” 开好“顶风船”——盘锦两级法院从根处发力凝聚基层力量

在强基础、固根本上下更大功夫,在解难题、办实事上用更多心思,在补短板、强弱项上花更大力气。近年来,盘锦两级法院从根处发力,夯实基础建设,凝聚基层力量,以扎扎实实的基层基础建设确保审判工作现代化行稳致远,拉高标杆、加压奋进,为盘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声 音

  以强攻之势夯实“基本盘”。盘锦两级法院不断增强履职本领,持续打造“互联网+司法”新时代数字法院,通过跨域立案、在线调解、远程开庭、电子送达及委托鉴定“掌上办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以拼搏之力开好“顶风船”。盘锦两级法院牢固树立“如我在诉”意识,以加强审判管理为抓手,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一次性实质性化解纠纷为目标,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李晓林

吴家人民法庭将法庭搬至田间地头、百姓身边

吴家人民法庭将法庭搬至田间地头、百姓身边。

  以解为先

  提升民生“温度”

  强化责任“动力源”,练就成事“金刚钻”。

  盘山县人民法院高升人民法庭坐落于高升街道中心区位置,处于京沈高速高升站路口,交通便利,方便当事人诉讼。为实现诉讼服务便民化,高升法庭全面实行电话立案、网上立案、上门立案,对年迈、病患当事人上门立案、调解、送达形成常态。

  原告刘某成与被告刘某系叔侄关系,前不久两家因宅基地纠纷而起争执,到庭应诉的时候侄子刘某的手上还缠着绷带。刘某成自2019年起,便到城里跟女儿一起生活,村里的房子空着没人住,侄子刘某私自在叔叔房前的院子里建了两间简易房、一间牛棚、一间厕所、一个猪圈,占满了刘某成家整个院落,直接挡住了刘某成家的正常通行。

  今年清明祭祖,刘某成和老伴儿回到老宅拿东西,被眼前的“建筑群”惊呆了,随后叔叔打伤了侄子,并将侄子告上法庭,要求立刻拆除建筑,排除妨害,交还“地盘”。

  经高升法庭庭长王英男现场实地勘察,刘某成家的院落被占得满满当当,门前没了出行的路,刘某的理由就是房子好多年没人居住,地方闲置就是浪费。

  “简单判决拆除恢复原状不仅不能解决纠纷,还会激化矛盾。”王英男告诉记者,通过村调解委员会了解到,村委会有整体承租这处院落推行农家乐项目的计划,被告刘某已登记出租意愿,法官趁势劝解双方暂时搁置矛盾并启发原告,“老哥,老宅院落闲置不如一并出租收取可观的租金,等待村委会整体承租统一规划,既不浪费原有资源,你们的矛盾也迎刃而解,毕竟还是一家人。”苦口婆心下,叔侄和好,刘某成撤诉,村委会的农家乐项目计划也在实际推进中。

  高升法庭通过推行“一庭两所”联调机制、便民诉讼联络员制度,设立辖区便民诉讼服务点、法官工作站,通过“村民评理说事点”,一年来,巡回审判处理各类纠纷24起。同时,高升法庭还拓展服务乡村经济振兴工作思路,在得胜村设立“苹果产业巡回审判点”,在苹果销售旺季现场办公,处理销售、仓储纠纷,突出司法服务时效性。

  以法支撑

  打通服务渠道

  硬件配得齐,软件跟得上,“小”法庭实现“大”跃升。

  盘山县人民法院吴家人民法庭增设诉讼服务分中心,并选派一名资深专职人民调解员派驻法庭诉讼服务分中心,一名书记员辅助诉调对接工作,优化科学分工,按照“1名调解员+1名书记员”解纷新模式,实现就地立案、登记移送、开庭排期、文书出具、结案归档,繁简分流打通了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我们理解村民的难处,但企业也要生存,我们的员工也需要工资啊……”2023年,盘山县某饲料公司的负责人走进了吴家法庭,满肚子的苦水在见到吴家法庭庭长张敬唐后,一股脑地倾倒出来。

  原来,2010年至2012年间,盘山县某饲料公司与吴家镇的养殖户签订了一系列肉鸡养殖回收合同,约定盘山县某饲料公司提供鸡雏、饲料、兽药等用于肉鸡养殖,养殖户负责养殖,鸡雏养至成鸡后经盘山县某饲料公司协助出售,所得价款用于抵偿赊购鸡雏、饲料、兽药等费用。然而,养殖户却屡欠货款,盘山县某饲料公司催要无果后,将养殖户诉至吴家法庭。

  张敬唐在受理了这起合同纠纷系列案后,第一时间找到肉鸡养殖户了解情况。“张庭长,咱们也不想因为这事儿变成被告,但是的确是没挣钱啊!”经过与郭某、赵某、范某的沟通后,张敬唐了解到,目前养殖户经营状况普遍出现困难,暂时无力偿还货款。

  “尝试着在保障双方权益的前提下解决问题。”综合全案研判分析,张敬唐认为争议的焦点统一,为了提高司法效率,决定试探性进行现场调解。

  “老哥,合同就是受法律保护的协议,哪怕咱们没挣钱,该付的货款也一定要给。”在张敬唐的主持下,养殖户认识到问题的根本,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愿,盘山县某饲料公司放弃了利息,约定分期付款,该案圆满结束。

  调解的同时,张敬唐也就双方后续的养殖合作模式、风险分担等问题与原、被告进行了交流,一系列举措让企业和群众体验到了公平正义的同时,也感受到了法庭的温情。

  立足民情

  办好揪心“家事”

  视群众为“家人”,视群众事为“家事”。

  2015年7月,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辽东湾人民法庭正式成立,作为大洼区法院的家事审判专业法庭,辽东湾法庭始终坚持“将家事矛盾解决在基层”的司法理念。对于争议较大的家事案件,法庭始终坚持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将释法说理贯穿审判始终,同时,为当事人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心理疏导等服务,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崔某与李某原本是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崔某提出离婚,后将李某诉至法院。辽东湾法庭受理案件后了解到,两人育有一子,崔某因忍受不了李某的脾气,双方频频发生矛盾。

  “结婚前没有深入了解,婚后李某的暴躁脾气才暴露出来,而且他懒散不思进取,对我们娘俩也漠不关心……”听着崔某的哭诉,辽东湾法庭员额法官李文佳认为双方婚姻关系无法再继续了。

  群众心声是谋事之基,辽东湾法庭随即进入案件审理程序。据崔某所说,因不满李某及其家人的行为,崔某生子满月后便回娘家长期居住,因为长期生气愤恨,崔某为此生病三次,并住院手术治疗,发生医疗费12万余元,全部为原告崔某的父母垫付。

  “李某不仅不出医疗费,也没对我进行过护理照顾,现已无夫妻感情可言。”崔某说道。

  庭审中,双方对孩子抚养权问题均争议较大。“我希望孩子能跟我共同生活,我的父母非常愿意帮助抚养照料孩子,要是我抚养,抚养费不需被原告承担。”李某当庭提出自己的诉求。据悉,二人的婚生子李某某已满七周岁,能够表达自己的意见。“我还想跟和妈妈一起生活。”李某某认真地对李文佳说道。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李某某最终被判由崔某抚养。随后,辽东湾法庭分别向原告及被告发出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即使判决婚姻关系解除,为人父母的任何一方,都要做一个合格的家长,多关心、多关注子女的身心健康以及情感需求,避免因父母之间的问题给孩子造成不利影响。”李文佳嘱咐道。

  李某当庭表示,“已经充分知晓提示卡的内容,尊重孩子的意见,无论孩子归谁抚养,都尊重法院的判决。”

  辽东湾法庭将家事纠纷治理的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在实处,坚持以“柔性司法、调判结合”为原则,做到耐心疏导矛盾,用心办好个案,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暖心的司法服务。2023年,辽东湾法庭运行成效和功能作用突出,在全省具有示范引领效应,被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表扬。

信息来源:辽宁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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