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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榜样 | 屈欣:一词一句常沥血 濯污扬清挟风行

个人简介屈欣:1984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辽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曾获得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秀个人、辽宁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等荣誉。
全国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家、全国检察机关重罪人才库成员、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人才库成员、辽阳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8月20日上午,看到戴着眼镜、面色白皙、一头短发的屈欣,记者很难将“彪悍”的履历和眼前的文质彬彬联系在一起。屈欣的同事们称他为“屈作家”,因为屈欣作为省内重罪检察专家,经常承办急难险重的大案要案,每次结案时形成的审查报告常常有几十万字,如同写了一本书,而这样的“著作”有几十部。2009年,屈欣毅然放弃京城软件开发工作的高职高薪,考入辽阳县人民检察院成为一名技术员。而后,他又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如愿成为一名公诉人,如今,他已成为辽阳市检察机关公诉席上的能手。

“舌辨”群英,出庭亮剑,在“实与虚”“是与非”看似绝对的问题面前,屈欣总能找到法的刚性与人的情感之间的“最优解”。三尺公诉席,看似寻常而平凡的公诉职业生涯,在经过十余年的专注沉淀后,年纪轻轻的他显得十分沉稳、老练,足以独当一面。在办理案件时,屈欣以“求极致”的心态化身“细节控”,从细微处发现证据,还原真相,惩治犯罪。在办理一起贩卖、运输毒品案时,屈欣在随案移送的卷宗记录里,又发现并锁定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的女友黄某协助邮寄毒品的事实。最后,黄某被依法追诉,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作为刑事检察官,屈欣时刻告诫自己务必要把稳正义的天平,让自己办理的案件无限还原、无限接近事实真相。屈欣还办理过一起二审上诉案,被害人称自己在外出旅行期间被李某强行收走手机,限制她与外界联系,并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案件看似事实清楚,但屈欣发现二人旅行中用手机拍摄了照片,举止亲密,周围有大量游客,这与被害人“被胁迫、没有机会求救”的说法自相矛盾。带着这个疑问,屈欣逐一走访了一审参与庭审的辩护人及一审检察官,发现诸多疑点。在随后的二审庭审以及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过程中,屈欣将案件中的疑点一一剖析,最终他的结论取得了合议庭、审委会的认同,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建议依法判处李某无罪。从检15年来,屈欣坚守办案一线,先后承办和指导各类案件1300余件,其中12件为全国扫黑办等部门督办案件,3件为中纪委交办案件,均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点评

屈欣同志敢于面对困难和挑战,勇于承担责任。在办案过程中,他注重细节、严谨认真,可谓“专家型检察官”。

——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白勃华
在我人生最艰难的时刻,检察官叔叔四处为我奔波,帮我渡过难关,照亮了我前行的道路,让我有了面对困难的勇气。
——案件当事人 刘某

信息来源:辽宁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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