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见义勇为英雄——郭九超
- 发布日期:202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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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4日上午9时许,在葫芦岛兴城市临河大街星河小镇对面,两名成年人带着一名约四岁的孩童在河堤坝旁散步时,孩童不慎落入约3米深的河中。两名成年人随即跳入河中营救,但因体力不支陷入困境。此时,正在水质自动监测站完成既定工作的郭九超忽然听到有人喊“救命啊!”,他立即放下手中的工作,循声跑去查看,发现在距离自动监测站西南侧10多米的河堤旁,一位老大爷正在呼救。郭九超立即向河堤方向冲去,只见河里漂浮着三名成年人,两人已毫无挣扎迹象,另一名小伙靠近岸边,还有生命体征。郭九超没时间思考,接过老大爷递过来的围巾后,俯身徒手拽着护栏的铁链子,另一只手将围巾递给小伙,与陆续过来的几名热心群众合力将其拽上了岸。
此时,郭九超发现下游靠近岸边约四五十米的地方漂浮着一名孩童,他脱掉上衣,快速向下游冲去,接触到孩童后,他用双手托起其后背以免呛水。他将孩童托到堤坝旁时,由于水深无法将其托举上岸。危急时刻,他看到堤坝下方水面位置有个露出不到5厘米的钢筋头,他右手摸着钢筋头借力,左手拽住孩童穿的羽绒服领子,拼尽全力往上提。在堤岸边,刘相宇(郭九超的同事)也赶了过来,手中拿着救援工具,迅速俯下身子协助施救。二人配合默契,最终将孩童救上岸,并进行了人工急救。在众人的帮助下,孩童吐出几口积水后苏醒,被众人抱进屋里取暖。
此时,郭九超下身只穿了单裤,嘴唇发紫,全身不停颤抖,体力消耗严重,他仍想继续参与到营救两名成年人的工作中,但被赶到现场的消防员及时拦下,并由消防员接手了现场营救工作。提及救人一事,郭九超只简单说了一句:“我是一名退伍老兵。”
2019年8月,葫芦岛兴城市人民政府授予郭九超同志“兴城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2023年1月,葫芦岛市人民政府授予郭九超同志“葫芦岛市见义勇为模范”称号;2024年7月,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郭九超同志“辽宁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