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中院举行宪法宣誓
- 发布日期: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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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宪法宣誓仪式,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参加宣誓仪式,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领誓,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主持宣誓仪式。
宣誓后,盘锦中院就如何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提出具体要求,要服务中心大局,做高质量发展的护航者,以每一次的依法公正判决,优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为盘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要勇于担当作为,做改革创新的引领者,以饱满的工作激情、昂扬的精神状态、孜孜不倦的奋斗精神履职尽责、攻坚克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要提升司法素养,做清正廉洁的表率者,不断加强自我约束,主动接受监督,秉持职业操守,以良好的纪律作风和司法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和尊重。
信息来源:辽宁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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