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告法律义务 促成执行和解
- 发布日期:2024-12-27
- 浏览次数:0
唐某与孙某因民间借贷产生纠纷,但朋友关系并未恶化,唐某向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后,孙某主动将现金存入自己的银行卡中……
2024年深秋的早晨,执行干警在日常办案中,通过浏览办案系统,查询到孙某名下的银行卡有一笔8500元进账,执行干警回想起与孙某电话沟通的细节,曾告知孙某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转念间,执行干警明确了执行方式,可以将双方组织在一起,在法院进行执行和解。次日,双方当事人一同到庭。
来到法院后,孙某表达了自己的诚意,愿意将余款一次性支付给唐某。网络总对总查控显示可扣划金额为8700元,案件标的总计25000元。孙某当场打电话张罗余款,20分钟后,孙某朋友将现金送到了唐某手中,案件当日执行完毕。
信息来源:辽宁法治报
上一篇:
没有了
下一篇:
传承非遗技艺蒲芦“编织”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