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合理分割双方好聚好散
- 发布日期:202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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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场“二进二出”的婚姻里,面对理不清的感情、分不清的财产……法官耐心释法,真诚开解,最终制定出一套财物分割方案,让两人和平分手。
办案人:李文佳
职务: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辽东湾人民法庭员额法官
原告苗某与被告李某是一对夫妻,婚后育有一女,因原告与被告之间性格不合,婚后生活不幸福,几年后协议离婚。离婚不久,出于让孩子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考虑,二人又办理了复婚。然而复婚后,双方仍旧常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矛盾,不仅争吵,还存在冷暴力。原告不堪心理重负,身体出现严重健康问题。后来,双方就离婚问题多次协商,仍不能找到一个合适的解决办法,无奈之下,苗某只能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庭审中,被告李某同意离婚,但是不同意原告主张的财产分割方案,李某认为,这些年,特别是复婚后,其与原告之间的生活开销均为“AA制”,原告无权要求分割其财产。同时,对于原告存在的负债问题,李某也不认可。
本案二次开庭,庭审中,苗某情绪激动,双方起初均不同意调解。我知道,调解夫妻之间的离婚矛盾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过程,需要耐心、理解和同理心。首先,我给予双方充分的时间和空间来表达他们的感受和想法,没有打断或急于给出建议,而是真正倾听他们的心声,理解他们的立场和需求。同时,我通过释法说理,耐心劝说,详细讲清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及方法。
“你们需要理性沟通,以平和、客观的态度进行交流,无谓的指责和攻击毫无意义,我们还是关注问题的本质,而不是陷入情绪化的争吵。”最终,双方均做出了让步,达成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意见。
在析产部分,因双方对于茶具、茶叶、邮票等财物的分割产生了较大争议,我考虑到离婚纠纷矛盾多、执行难,为了从实质上化解矛盾纠纷,在庭审结束后,我到被告的住所处,现场制作了财物分割方案。最终,双方同意了该分割方案,签字、捺印。
“法官,感谢您的耐心调解,让我们双方都解开心结,让我彻底摆脱打离婚官司时的委屈和辛苦,有了新的开始!”原告激动地拉着我的手说道。这起离婚纠纷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此案充分发挥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在家事审判中的重要作用,不仅体现了司法的公正与权威,更传递了司法为民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