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再美,也比不上闪闪发光的“她”
- 发布日期:2025-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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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小屋 装满大爱
/感言/
女性是社会的中坚力量,我们用智慧和勇气书写各自的精彩篇章,用柔弱的身躯支撑起“半边天”。
打造“军嫂爱心小屋”不是瞬间的闪电,而是永不熄灭的善心和温暖之光。
——海城市“军嫂爱心小屋”创始人、负责人 张小秋
春寒料峭的清晨,记者在海城市“军嫂爱心小屋”门前见到了该志愿服务团队的创始人、负责人张小秋。这位51岁的公益人正在分拣刚到的捐赠物资,围巾上结着薄霜,手指冻得通红却动作利落。她身后挂着“军嫂爱心小屋”牌匾的小楼楼道里,整齐码放的物品像彩虹般铺展开来,每样都带着志愿者们爱心的温度。
“我是2003年随军来到部队的,刚到这里就发现家属区有许多被丢弃的还能用的衣物和家具,于是我便将这些物品收集起来,擦洗干净后供临时来队的官兵家属使用。”没有过多的寒暄,张小秋向记者介绍起了她的公益之路,“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收到学校老师的求助,希望帮助贫困学生。于是我立刻号召身边的军嫂们勤俭节约,将节省下来的钱捐给困难家庭的孩子。同时我还带着军嫂们捡拾饮料瓶、纸壳和旧报纸,用这些微薄的收入支持公益事业。”
“就这样,从收集旧物到成立‘爱心小屋’,我整整用了6年时间。”2009年,张小秋在部队家属区的一个简易车棚里,成立了“军嫂爱心小屋”。2014年末,部队又出面为她们提供了一处400平方米左右的场所,就是现在这个办公地。
采访间隙,记者留意到了放在她办公桌角落里的一本类似台账的册子,敏锐的张小秋顺着记者的目光翻开了那本册子,张小秋告诉记者,里面详细记录了多年来“军嫂爱心小屋”在全国18个省市设立的48个爱心投送点的具体位置以及累计捐赠近30万件的物资,帮助困难群体2.8万余人。看着这密密麻麻的数字,张小秋轻声道:“其实只要我们节省一点点,就能让别人的生活好一点点。”
临别时,记者问及获得的诸多荣誉,张小秋从抽屉里取出一个铁皮盒,里面装满手写信件。她笑道:“这就是我最重的奖章。”她轻轻抚摸褪色的信纸,告诉记者,“有个孩子曾写道:‘以前觉得雷锋在课本里,现在知道他在爱心小屋里。’这是我得到的最高的褒奖。”
能文能武 警花芬芳
/感言/
荣誉是对我的鼓励,更是对我的鞭策,我将以此为新的起点,以昂扬斗志和持久战力,筑牢政治忠诚,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练强扎实作风,抓好主责主业,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
——营口市公安局西市分局指挥中心教导员 杨羽
“这个女警,不一般!”这种优秀体现在杨羽的“刚与柔”上,她是营口公安战线温情守护的传递者,更是冲锋一线的逆行者。她曾先后获得辽宁省三八红旗手、辽宁省公安机关“警界尖兵”,营口市三八红旗手、营口市五一劳动奖章、营口市最美青年工作者、营口市最美警察、营口市公安机关“优秀青年民警”等荣誉。
我省开展“白海豚爱心妈妈”结对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三年行动,杨羽成为“白海豚爱心妈妈”中的一员——帮扶结对7名困境儿童,守护他们健康成长;积极参与“大辽姐姐”宣讲15次,坚决扛起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大旗。依托“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远赴全国多地参与办案30余次,累计追赃挽损170余万元,缴获冰毒800余克,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2人。
“忙,是杨羽的特点!”每个月,杨羽都会走进电台直播间开展防盗抢、防电诈宣传,为持续做好反诈宣传,她主动学习反诈法,翻阅大量卷宗,参与抓捕和审讯,坚决守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大家用“能文能武”来形容杨羽:她撰写的文章和创新探索的“2+5+1”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工作法,先后被多家媒体采发;执导拍摄的短视频作品《信仰》《不负韶华更向前》获省、市政法优秀新闻作品奖,《我们的愿望》被辽宁省委宣传部推送“央视频”展播。近年来,她组织参与大型活动20余场,兼职辽宁警察学院聘任教官,为700余名在校学员授课。
金牌调解 真情化解
/感言/
能够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不仅是对我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我未来努力的激励。这份荣誉属于全体同事的支持与协作,也属于每一位信任我的群众。今后,我将继续秉持初心,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为司法事业贡献更多力量。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司法局城区司法所所长 慕岩
慕岩以16年的坚守诠释着“司法为民”的初心,用耐心与智慧化解矛盾、守护和谐,成为群众心中的“贴心人”和“主心骨”。
慕岩从初出茅庐的司法助理员到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的模范标兵,她始终以“人民满意”为工作标尺,累计调解矛盾纠纷160余件,办理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120余件,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6场次,曾先后荣获“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等荣誉称号。
在她的带领下,城区司法所创新构建“街道、社区(村)、组、户”四级调解网络,将“枫桥经验”融入基层治理,三年内指导和参与调解矛盾纠纷80余件,调处率100%,成功率98%。2021年,她兼任城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后,通过定期组织法治培训、开展法律宣传,进一步筑牢了基层法治根基。
作为全县核心地段的司法所所长,慕岩深知社区矫正工作的复杂性。面对数量多、犯罪类型多样的矫正对象,她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逐人建立档案,动态掌握思想动态,在她的严格管理和温情帮扶下,多名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辖区社区矫正工作标准化水平显著提升。
从“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到“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从56场次法治宣传到120余件法律援助案件,每一项成绩都凝聚着对基层法治事业的执着追求。她常说:“群众的事就是我的事,能为他们排忧解难,再辛苦也值得。”
乡村蜕变 她来领路
/感言/
这份荣誉如晨曦之光,温暖而明亮,照亮我前行的道路。身处伟大时代,我将个人梦想融入国家梦想,始终坚守共产党员与妇女干部初心,引领小乡村紧跟时代步伐,做乡亲们心中无可替代的主心骨与贴心人。
——义县留龙沟镇大齐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高彩霞
在辽西广袤大地的褶皱深处,义县留龙沟镇大齐沟村经历了一场震撼人心的蜕变。
而这场蜕变的核心推动者,是被乡亲们亲切称为“主心骨”“贴心人”的高彩霞。她曾先后获得辽宁省“巾帼建功标兵”、辽宁省“法律明白人”、辽宁省三八红旗手、辽宁省劳动模范、辽宁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等荣誉,在她的带领下,大齐沟村一举蜕变成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基层治理示范村”,完成了从落后到先进质的飞跃。
乡村治,则百姓乐、天下安。高彩霞说,近年来,大齐沟村始终坚持以法治为引领,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打造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高彩霞长期身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一线,并建起一套高效的排查体系,设立了村工作人员“三必听四必到四必访”和“五提五知”的工作机制,建立了以“党支部+网格员+村民小组长+党员志愿者”的矛盾纠纷化解联动机制。她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建设,匠心独运地开创“道德储蓄银行”,在这一创新激励机制下,村民们踊跃争先,主动向文明靠拢,小积分兑出大文明。
高彩霞说,大齐沟村的变,变在人,有乡镇的知人善用,有村工作人员的担当负责;变在路,有创业致富的干劲,有坚韧执着的精神;变在心,有现代化的社会治理,有讲德行的文明乡风,凝聚着广大村民的精神和力量。
劫后余生 以爱领航
/感言/
1998年那场生死劫难,让我对生命有了全新的感悟。
我和我的爱心团队携手并肩,累计资助善款2000多万元,我将永远铭记自己的誓言,把爱心毫无保留地奉献到底。
——“中国好人”、盘锦市志愿者协会副会长杜丽梅
1998年12月31日,一个看似普通的日子,却有一场足以改写命运的横祸正在等着杜丽梅……
清晨7点多,出租车司机杜丽梅如往常一样在盘锦市大洼区(原大洼县)街里出车,两名男青年招手上车后,化身穷凶极恶的歹徒,持刀挟持杜丽梅。生死关头,身材瘦小的杜丽梅爆发出惊人的勇气,在狭小的出租车内,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生死搏斗。混乱中,汽车失去控制,径直撞向一辆大挂车,两名歹徒被吓得弃车而逃。身中9刀的杜丽梅倒在血泊之中。或许是命运的眷顾,她竟奇迹般地从死神手中挣脱,死里逃生。
“我还有生命,我这条命应该更有价值才行。”杜丽梅告诉记者,经过一番思索,她决定做慈善。多年来,对于困难学生,她慷慨解囊,每年雷打不动地拿出40万元作为助学款,助力那些怀揣梦想的孩子跨越求学路上的重重阻碍。孤寡老人在她的悉心照料下,重新感受到家的温暖;流浪人员被她暖心收留,拥有了暂时的栖息之所。
在一个阴沉沉的午后,杜丽梅接到了一通求助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一位母亲绝望的哭诉,她6岁的孩子被查出患有严重的白血病,面对高昂的治疗费用,整个家庭瞬间陷入了绝境。杜丽梅的心猛地揪紧,挂断电话后,她一刻也没有耽搁,第一时间发动自己的爱心团队组织募捐活动。每一场活动,杜丽梅都亲自参与,雇佣演出团体,用演艺节目吸引群众,她站在街头,向过往的行人耐心讲述孩子的病情,声音因为焦急与疲惫而略带沙哑,但眼中的坚定从未改变。杜丽梅将筹集到的善款,一笔一笔仔细记录,第一时间送到孩子父母手中,至今为其提供了40余万元的善款。孩子的病情终于有了好转的迹象。看着康复中的孩子,她知道,自己又一次为一个家庭带去了重生的曙光。
听她说 对她说
妈妈是法官,女儿有何想说的心里话?承办女性维权案件的女性律师,对于办案有什么样的感想?调解家庭矛盾后的社区民警有哪些感受?让我们听她说,对她说……
我的妈妈是一名法官,我一直因此而自豪。可有时我也会有些小委屈,因为她实在太忙啦!但当她与我分享那些努力化解矛盾、维护公平正义的故事时,我渐渐理解这份职业的责任重大。我想对妈妈说:妈妈,我也会努力学习,不让您操心,以后像您一样有能力去帮助更多的人,做有意义的事情。
——辽宁省实验学校二年三班 祖梓琪(母亲系沈阳中院审监二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钟洁)
面对女性戒毒人员,我们需要在刚性的制度里织就温柔的情感网络,我们既要做严格的管理者,又需化身心理咨询师,在信任与防范间平衡,在工作压力与情感负荷中平衡。每当见证女性戒毒人员重获新生,再苦再累也值了。
——辽宁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一大队大队长 金霄萌
作为一名女律师,我在18年的执业生涯中承办过多起女性维权案件。在我的帮助下,她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支持,法律问题也得到圆满解决,我内心充满了喜悦、力量和再出发的信心。我愿意帮助更多的“她们”走出困境,让生活重新绽放光彩。
——辽宁观策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宏源
在一起因育儿观念不同而产生的婆媳纠纷中,当我提议用手机播放育儿专家讲座视频时,婆媳俩不自觉地凑近屏幕,这让我意识到:矛盾的根源不是对抗,而是缺乏相互理解的桥梁。调解结束时,婆婆主动给儿媳递上热牛奶的情景,让我心头一暖。这份工作教会我,法律不仅是冰冷的条文,更是化解心结的钥匙。我们不仅是平安的守护者,更是家庭温暖的编织人。
——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北陵派出所社区民警 孔笛
看到曾经争吵不休的夫妻重归于好,看到因误解而疏远的亲人重新拥抱,我的内心总是充满了成就感和使命感。每当听到他们真诚的感谢,看到他们脸上释然的笑容,我更加坚定了自己的信念:我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在为社区的和谐与幸福添砖加瓦,我将继续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守护万家灯火的平安与温暖。
——铁岭市公安局铁西分局振兴警务室民警 马爱宁
国家司法救助是一项“雪中送炭、救急解难”的工作。3年来,本溪检察机关救助困难妇女64人,发放救助金124.5万元,极大地缓解了她们的生活困境。我看到救助金送到困难妇女手中,她们眼含热泪、重拾笑容时,我觉得只有加倍努力,才能不负人民群众的期待。
——本溪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代薇